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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水利规划研究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水务局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3日 分享到:

兴安盟水利规划研究院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19年5月 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水利规划研究院为兴安盟水利局组成部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内设科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盟中型以上水利工程(包括水库、灌区、排涝、防洪、扬水站、水电站等建筑物)的勘测、设计和施工指导;负责全盟各流域及农村牧区的水利规划,以及水资源合理利用及供需规划;承担与资源相符的其他水利、水电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及与之相应的课题研究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水利规划研究院

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26.9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8.96万元,下降38.56%,减少主要是由于单位人员减少以及退休人员大部分工资转到社保开资。

支出预算126.9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8.96万元,下降38.56%,减少主要是由于单位人员减少以及退休人员大部分工资转到社保开资。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2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97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2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7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主要用于“兴安盟水利规划研究院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单位业务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6.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农林水类108.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1万元。主要用于兴安盟水利规划研究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96  万元。主要用于兴安盟水利规划研究院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以及津贴补贴。

3、住房公积金支出 10.36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7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2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度我单位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5万元,增长主要是由于上年度我单位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兴安盟水利规划研究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07万元,比上年11.01万元减少0.94万元,下降8.54%。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2.04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手续费0.06万元、工会经费0.67万元、福利费1.26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1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等,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无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各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曦宁               联系电话:1576482399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兴安盟水利规划研究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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