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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察尔森水库下游灌区建设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水利局 作者:盟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 分享到: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察尔森水库下游灌区建设管理局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负责灌区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拦河引水枢纽工程管理;负责灌区洪水调度;负责灌区用水计划编制,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和监督执行;负责灌区水质监测、水政监察、节水灌溉试验、指导科学用水等工作;负责监督两省区分水协议执行,协调处理灌区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灌域之间,与吉林两省区之间与察尔森水库之间的有关事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盟察尔森水库下游灌区建设管理局是兴安盟水务

局所属的准处级事业单位,下设三个科室。全局人员编制数为14人,在职人员为12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综合支出277.1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77.10万元,年中调增4218.79万元,年终综合支出决算数为4495.89,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495.89万元。增加原因为:年初预算中未包含基本建设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041.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235.8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06.08万元;支出总计5,041.9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6.0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797.63万元,增长55.4%;支出总计增加1,797.63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基本建设收入和支出数均较2017年度增加。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23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5.81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05万元,占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49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81万元,占5.7%;项目支出4,240.08万元,占94.3%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41.8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06.08万元;支出总计5,041.8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46.0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797.65万元,增长55.4%;支出增加1,797.65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基本建设收入和支出数均较2017年度增加。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49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76万元,占5.7%;项目支出4,240.08万元,占94.3%。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74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59万元、津贴补贴14.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2万元、绩效工资38.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70万元、住房公积金12.98万元、奖励金0.16万元、退休费7.15万元、生活补助0.22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2万元,较上年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工资部分由社保支付;公用经费94.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5万元、邮电费0.14万元、差旅费2.66万元、维修(护)费81.97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劳务费0.12万元、公会经费0.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5万元,较上年增加75.83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增加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48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77.1%。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公务用车是用项目款购入,项目尚未交付使用,公务用车未转入固定资产。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3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车均运维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7.11万元,主要原因2018未入固定资产账的公务用车费用不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比2017年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实地调研次数减少,相应费用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7万元,接待5批次,共接待1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水利厅、设计院来本部门调研及方案汇报工作。

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07万元,比2017年增加75.83万元,增长80.61%。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85万元、邮电费0.14万元、差旅费2.66万元、维修(护)费81.97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其他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14万元,比2017年增加44.08万元,增长81.5%,主要原因是:维修渠道工程量增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万元,比2017年减少40.74万元,降低95.3%,主要原因是:服务项目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2018年度预算中没有盟本级专项资金,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晓红    联系电话:0482-8423377

兴安盟察尔森水库下游灌区建设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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