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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水利规划研究院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水利局 作者:盟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 分享到: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水利规划研究院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部门职能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勘测及全盟水利工程的规划管理,水资源合理利用及供需规划,工业城市用水规划设计,指导各旗县项目实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盟水利规划研究院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事业编制13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1人。本单位本年调出1人,年末空编2人。年末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8年预算收入为175.93万元,决算收入为147.87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减少28.06,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今年有一人调出;二是退休人员工资大部分转入社保开资。预算支出为175.93万元,决算支出为144.73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减少31.2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今年有一人调出;二是退休人员工资大部分转入社保开资。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7.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4.7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4万元;支出总计147.8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4.23万元,下降18.8%;支出总计减少34.23万元,下降18.8%。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今年有一人调出;二是退休人员工资大部分转入社保开资。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4.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71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42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7.8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14万元;支出总计147.8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4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4.23万元,下降18.8%;支出减少34.23万元,下降18.8%。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今年有一人调出;二是退休人员工资大部分转入社保开资。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4万元,占10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87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以及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减少29.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今年有一人调出;二是退休人员工资大部分转入社保开资。公用经费4.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手续费,较上年减少3.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没有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公务用车借给其他单位使用,本年度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兴安盟水利勘测设计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用于部门公务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和车辆保险费、车均运维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夹精神,竭力缩减不必要的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特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实地调研次数减少,相应费用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公务接特人员。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兴安盟水利勘测设计院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万元,比2017年减少3.07万元,减少40.39%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8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护费0.42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0.6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与2017年比较无变化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与2017年比较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单位正常业务的开展、下乡调研。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与2017年比较无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2017年比较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没有项目支出情况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苏平    联系电话:0482-8422303

兴安盟水利规划研究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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