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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水利质量工程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水利局 作者:盟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 分享到: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为兴安盟水务局组成部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内设科室。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盟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盟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有关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3、开展全盟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

4、参加所监督项目的竣工验收和阶段验收;

5、指导全盟各旗县市水利水电就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8.50万元,支出预算58.50万元,本年收入总计71.23万元,支出总计71.23万元。

主要原因:一是因为2018年6月份追加专项经费8万元用于检测工作;二是由于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增加4.73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1.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8.6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7万元;支出总计71.2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23万元,增长6.3%;支出总计增加4.23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增加3.14万元二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3.57万元;三是本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度减少2.48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8.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67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1万元,占79.4%;项目支出14.64万元,占20.6%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1.2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57万元;支出总计71.2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23万元,增长6.3%;支出增加4.23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增加3.14万元二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3.57万元;三是本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度减少2.48万元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1万元,占79.4%;项目支出14.64万元,占20.6%。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2.3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公用经费3.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较上年增加0.78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量较上一年有所增长。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是由于“三公”经费预算0.08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未有接待任务,故未产生接待费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兴安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万元,2017年增加0.78万元,增长31.97%。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0.76万元,福利费0.30万元、印刷费0.33万元、邮电费0.10万元、差旅费0.95万元、工会经费0.27万元、其他交通费0.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4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业务量增加,办公费用、差旅费也相应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兴安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2017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持平;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7年持平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近年来根据财政部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初步构建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基础工作中,建立了规范制度办法、完善了指标体系和加强了宣传培训。日常工作中重视对大额资金支出有评价,对部门整体支出有评价。最后抓结果应用,体现在三个结合上,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二是绩效评价结果于日常预算管理相结合;三是绩效评价结果于行政监督相结合。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丹丹    联系电话:0482-8267104

兴安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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