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河长制

水利部召开第7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推进会

来源:盟水务局 作者:盟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分享到:

    11月9日上午,水利部召开了2018年第7次河长制工作月推进视频会议。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主持会议并讲话,讲话重点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紧盯“务实”两字,确保清四乱取得实效。各地在2019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清四乱”整治任务,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要进一步加大问题的排查力度,对于隐瞒不报等问题,水利部将提醒有关省级河长进行追责问责。对于“清四乱”行动缓慢、敷衍拖延、不作为、慢作为的河长和有关部门,各级河长办要提醒总河长予以追责问责。

    二是实施严格的空间管护制度。各地要抓紧划定河湖、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水利部将把河湖、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作为河长制工作暗访和评估考核的重要任务。

    三是实施河湖的系统治理。通过治乱、治病、治根全面推行河湖的系统治理,治乱就是通过“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实行河湖面貌的明显改善,为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奠定基础;治病就是针对河湖突出问题提出问题、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五个清单;治根就是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四是推动河湖管理信息化管理。各地要依靠科技手段来收集、汇总、处理“清四乱”问题,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对河湖进行动态监管,对问题整治情况进行跟踪比对,实行“一张图”管理,建设智慧河湖。

    五是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各地要发挥河长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损坏赔偿制度,对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不利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对于破坏河湖的要进行补偿和赔偿。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7241 传真: 0482-8267241 Email: 254783985@qq.com

兴安盟水利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29 蒙ICP备2021000447号-1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68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