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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春同志巡河调研并召开嫩江流域河湖长会议

来源:盟水务局 作者:盟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2日 分享到:

        2019年5月12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副总河湖长、自治区级嫩江河长、自治区级岱海湖长林少春赴兴安盟扎赉特旗嫩江干流段巡河调研并在兴安盟扎赉特旗主持召开嫩江河湖长会议。

    5月12日林少春实地察看了兴安盟扎赉特旗嫩江干流段绰尔河入嫩江口处都尔本新段和万家营子段提防工程等,详细询问了解了嫩江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情况、水质取样及监测情况等,他强调,嫩江流域是自治区水资源最富集的区域,要统筹好区域水资源配置,为自治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巡河结束后,林少春主持召开了嫩江流域河湖长会议。在听取自治区河长办、生态环境厅,兴安盟、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汇报后,林少春充分肯定了嫩江流域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嫩江流域的国家考核断面的水质状况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等工作有序开展,防洪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嫩江流域总体上防洪安全和水质安全处于良好状态。

    林少春要求,各级河湖长一定要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河湖长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嫩江是松花江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嫩江的防洪安全、水质安全不仅仅是事关我们自身的安全,也事关整个松花江流域的安全,各级河湖长要站在全局的角度看待嫩江的保护问题。

    林少春指出,做好嫩江的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要明确,标准也要明确,嫩江的水质在我们手上不能变坏,只能变好,这就是水质方面的目标和标准;要加强河道的管理和防洪工程建设,确保防汛不溃堤,不死人。

    林少春要求,各级河湖长要摸清底数,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嫩江流域治理保护。嫩江在我区境内600余公里,有众多支流汇入,各级河湖长都应该摸清你所管辖的河段有多少支流汇入,污染源的分布状况、国考断面合格与否、不合格的原因、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情况等,只有摸清底数才能找到问题所在,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治理保护。

    林少春强调,治理保护要依法、坚决、科学、有效。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对涉河建筑物建设、河道采砂、排污许可等都有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要依法行政,合法的要保护,违法的要坚决处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针对每一个问题,要研究透,工作做实、做细,要进行科学论证,不能拍脑门、想当然。明确任务目标以后,就不能议而不决,决而不断,断而不动,这是考验我们每一级领导同志的水平、能力、担当、作为、作风的问题,只要是在这种依法科学的前提下,就要坚决果断。当然还要善于把群众工作做细、做深、做透,才能取得大多群众的理解、支持。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妥善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

    林少春要求,各级河湖长、河长制办公室一定要履职尽责,发挥好统筹协调的作用,要善于横向沟通,纵向联动,信息互享,联合行动,这样才能形成合力。各级河湖长一定要巡河巡湖,坚持亲自巡,实地看,各地有什么问题,要及时报告、汇报。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履职尽责,共同做好嫩江流域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河长制办公室、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和兴安盟嫩江盟级河长、扎赉特旗第一总河湖长、扎赉特旗河长制办公室主任陪同巡河调研。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河长制办公室、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和兴安盟嫩江盟级河长、扎赉特旗第一总河湖长、乌兰浩特市洮儿河河长、扎赉特旗嫩江河长、扎赉特旗绰尔河河长,呼伦贝尔市嫩江市级河长、雅鲁河市级河长、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嫩江河长、扎兰屯市雅鲁河河长,兴安盟苏木乡镇级、嘎查村级河湖长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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