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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兴安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

来源:盟水利局 作者:盟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部署和《兴安盟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兴安盟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快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切实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各项工作,推动兴安盟河湖面貌持续改善,由兴安盟河湖管理保护中心组织制定的《兴安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经河长制成员单位多次研讨修订,以“兴安盟总河湖长令(2019第3号)”的形式正式发布。《兴安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共制定了30项具体任务,涵盖了河长制六大任务的各个方面,但重点工作在水利部门,其中由水利局作为第一牵头单位的任务有21项,作为第二牵头单位的有9项,作为配合单位的有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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