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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河长制办公室在全盟开展河湖及水库周边垃圾清理专项行动

来源:盟水利局 作者:盟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6日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以及《兴安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常委、兴安盟盟委书记、兴安盟第一总河湖长张恩惠在察尔森水库巡河巡湖时的指示精神,结合我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解决向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弃置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全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决定在全盟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内及水库周边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行属地负责、河长制办公室牵头、上下齐抓、部门共管的工作方式。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25日至7月20日为调查摸底阶段,7月21日至8月20日为清理整治阶段,8月21日至9月10日为自查总结阶段。盟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五个专项推进组,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各旗县市行政区内河流、湖泊、水库的垃圾清理工作进展和成效等进行全面了解掌握。此次专项行动将有力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建设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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