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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兴安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重点任务

来源:盟水利局 作者:盟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5日 分享到:

  自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盟河长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为推动河湖长“有名”“有实”向“有能”转变,加快河湖面貌持续好转,建设造福人民的美丽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2021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

  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督导全盟各级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制定并印发工作要点。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强化河湖管理检查,督促各级河湖长定期完成巡河巡湖工作。完善基层巡河巡湖队伍,解决河湖管护存在“盲区”的问题。

  二、持续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建立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实行台账跟踪督办,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将清理整治进一步向中小河流、乡村河流延伸。严格按照“四乱”问题认领清单和销号清单“两单制”,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

  三、强化河道采砂管理

  坚持惩防并举、疏堵结合,指导监督各级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一手抓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维护河道安全;一手抓规范合法采砂,加大综合利用力度,合理利用河砂。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维护河道采砂秩序。

  四、严格开展污染防治及监督检查

  以持续改善水质为中心,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监管水功能区及入河排污口,坚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五、大力夯实管理基础

  力争开展河湖健康评价试点,逐步建立河湖健康档案。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充分利用“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及“河长通”APP,加强与各级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强化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加大宣传普及的力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在河湖管控前期工作完成的基础上,为助力全盟旅游产业发展、群众增收致富和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成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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