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正式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写入党章,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国梦新征程上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明确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理念,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积累了把握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宝贵经验,形成了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政治基础、物质基础、思想基础、社会基础、法治基础。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
不断完善各项区域政策,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也不能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也不能少”,着力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
要顺应我国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变化的形势,完善各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出台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
一方面,不能笼统把“同”和“异”放到一个层面看待。“同”是方向、是前提、是根本,共同性是统领差异性的,没有共同性就谈不上共同体意识,不能本末倒置;“异”是历史的、具体的,是丰富多彩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不能用差异性取代共同性,也不能用一个民族的独特性取代其他民族的多样性。讲增进共同,是要共同走向现代化;讲尊重差异,是要包容多样,但不能强化固化差异、不能人为添加扩大差异,不能用差异性消减共同性,不能把差异性变成“隔离墙”,更不能让差异性成为阻碍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绊脚石”。在坚持“同”的基础上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
一方面,要理清哪些方面必须“同”、哪些方面可以“异”。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高度认同,在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上也不能有差异。在饮食服饰、风俗习惯、文化艺术、建筑风格等方面,不同民族可以有差异,各民族在中华文化百花园里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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