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关系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各族人民的福祉。
民族地区地大物博、自然资源尤其是能源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大多与我国周边国家接壤,具有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民族交融、文化交汇,文化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地理景观独特而多样,人文自然旅游资源丰富。
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国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蓬勃发展。
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都必须服从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的结合。
团结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是各族人民共同利益,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国家团结统一,就谈不上民族区域自治。同时,要在确保国家法律和政令实施的基础上,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给予自治地方特殊支持,解决好自治地方特殊问题。
民族区域自治,既包含民族因素,又包含区域因素。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在自治地方,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共同建设各项事业。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
占64%。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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