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7-01-19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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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盟政务公开办的直接指导下,按照自治区、盟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二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2016年3月22日-28日是中国水周,以此为契机,我局利用本地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宣传流动车以及在公共场所设立展板、制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我盟水利事业发展状况。让广大百姓更进一步了解水法,增强了珍惜水资源的意识,为“保护水,节约水”形成了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曝光率。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2017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盟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盟水务局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盟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群众,对每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借助计算机网络手段,设置完整直观的政务办理服务指南,让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探索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权力约束机制,确保执法处罚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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