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分工:协助局长负责机关政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信访、宣传、“五城同创”、精神文明建设,机关财务,河长办、河湖管理、水利科技、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治盟、扫黑除恶,干部人事、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老干部,机关扶贫工作队、工会,水利志撰写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侧重机关财务管理)、水政水资源与河湖管理科(侧重河湖管理)、机关党建人事科。对分管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以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兴安盟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建民,男,1976年6月出生,研究生,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