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

兴安盟全面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

来源:水利

  3月25日,全盟各地开展了2022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在为期1个月的排查摸底工作中,各旗县市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治理,为下一步集中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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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县市按照“春季”行动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早动员早排查,对全盟所有河流、湖泊进行巡查管护。一是扎实开展河湖巡查工作。各级河湖长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自主巡河巡湖共1015次,重点查看河道垃圾、非法采砂、侵占河道、妨碍行洪等问题是否有反弹情况。二是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各旗县市河湖长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地毯式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查清河湖存在的所有问题。截至目前,全盟常态化规范化自查自纠“四乱”问题和其他问题共26个,各旗县市本着立行立改的原则,集中力量清理整治,对新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治完毕。三是进一步加大河湖长制宣传力度。在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全盟各地紧紧围绕“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这一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提高公众主动参与河道水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实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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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我盟将继续按照自治区“春季”行动的要求与时限,开展好下一个阶段的工作,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及重点推进的力度,同时以“春季”行动为契机,持续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将全盟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引向深入,使河湖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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