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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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兴安盟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82005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盟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的工作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多次传达了信息公开精神。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政务动态信息109条,机关党建信息9条,廉政建设信息33条,河长制信息2条,质量监督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今年结转2022年度依申请公开1件,此件属国家秘密不予公开;2023年度依申请公开1件,此件予以公开。2件均已办结,申请人均为自然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度我局无政策性文件出台,盟水利局按照最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要求,完善领导信息、机构信息、公开各类举报投诉及行政管理电话,及时更新新开设专栏内容,高度重视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公众关切,畅通了各类办事服务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共开设网站1个,网站自2017年开设以来已完成网站备案、平台专栏维护、平台内容更新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根据职务变动情况,我局及时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对网站公开的领导信息进行了更替。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网站分区功能未能与时俱进,分区不应用于当前工作,导致信息发布错乱。

  (二)改进情况

  现已对各专栏名称进行修改,让信息能分区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收到并办理政协提案2件,办理结果已在兴安盟水利局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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