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中共兴安盟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盟水务局 作者:盟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1日 分享到:

    根据兴安盟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7月3日至9月底,兴安盟委第一巡察组对盟水利局进行了巡察。1017日,兴安盟委巡察组向盟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问题明晰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切实补齐短板;坚持从严治党,严格执纪问责;坚持长效管理,防止问题反弹,真正解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局党的建设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水利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10月份以来共召开专题党组会议2次,还有6次党组会议涉及整改项目,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兴安盟水务局党组关于对盟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分解责任,各级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坚持严肃问责,对在整改落实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不重视、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盟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抓党建工作不实的问题。已整改完毕。(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兴安盟水务局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带头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指导督促分管领域抓好党建工作,年底党组书记向盟委做党建工作述职,党组成员向局党组会述职。制定和完善了《兴安盟水务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考评清单》,局党总支在年底将逐项对照清单内容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同时,建立健全了党组对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机制,确保党建重点工作督在日常,严在经常。(2)建立和完善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3)修改完善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以党总支正式文件下发,为总支和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提供遵循。(4)规范了支部档案归档保管工作,明确专人管理,实行“台帐一年一建”和“档案一人一档”;完善支部工作记事制度,将支部基本情况、组织生活情况、发展党员情况等及时准确、完整规范记录下来。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已整改完毕。(1)严格执行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通过充分的会前谈心谈话相互查找不足,坚持较真碰硬,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11月14日召开了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带头认领问题,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2)党总支提前部署,下发方案,11月20日前组织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做好相关资料留存归档,同时明确专人保管,换届时做好移交。年底组织生活会做好资料及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认真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修订完善了《兴安盟水务局党组会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明确大额资金事项为3万元的标准。确保今后“三重一大”事项全都上会研究无漏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充分准备、会中充分讨论、促进会议议题得到有效落实。党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做到规范、便于操作执行、且有严格的约束机制,同时及时跟踪督查、检查,确保党组形成的决议得到落实。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的问题。已整改完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明确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分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日常工作巡查、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范围;同时认真执行“三报告”制度;为加强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知度,运用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班子成员筛选并带头发布一些时政新闻、政策文章。

    5、关于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不认真的问题。已整改完毕。(1)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对照规则深入讨论,提升认识、查找不足,主动认领存在的问题及明确整改措施;(2)根据《规则》修订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纪律、学习笔记进行再规范、再要求。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工作不细不实的问题。已整改完毕。(1)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通报问题,主动认领问题,制定措施,加强整改;(2)加强党务工作培训,每年组织1次总支和支部委员党务工作集中培训,全面提升党务干部的素质能力、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提高全局党务工作规范化水平。

    7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偏宽偏软的问题。已整改完毕。(1)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明确规范完整填写《党员政治生活档案》、《党员政治健康档案》是衡量每个党员党性意识和党性观念强不强的具体表现,并就规范完整填写两个《档案》制定具体措施;党总支将两个《档案》建档的完整度、规范度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优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形成常态化管理。(2)党费交纳从11月份开始,每月第1个工作日为支部党费交纳日,形成按月交纳党费的自觉意识。(3)落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干部职工靠近党组织,提升入党积极性,逐步提升环节干部中党员干部的比例,此次拟提任的12名科级干部中党员有7名,占58%。(4)责成三级单位认真执行请销假、上下班签到等制度。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已整改完毕。(1)局党组和各支部召开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动认领巡察发现的作风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摆其它方面的作风问题,深刻反思和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从而带动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涉及报告不认真、材料应付造假问题的领导干部和支部委员都做出了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2)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9、关于主体责任没有全部落实的问题。已整改完毕。(1)党组进一步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出台了《中共兴安盟水务局党组关于局领导班子党内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分工。(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按照“主体责任核心清单内容”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加强监督检查,多提醒、多督促,要给基层传达足够的压力,释放明确的信号。(3)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总结,在述职述廉报告和工作总结中要有明确的抓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内容。同时一把手要履行监督职责。

    10、关于风险防控抓的不紧不实的问题。已整改完毕。(1)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重新更新、排查、完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用制度建设巩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成果。(2)配合驻盟局纪检监察组对廉政风险防控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将廉政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立行立改的具体内容

    8月26日收到盟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发现问题进行立行立改的通知》后,我局对指出的4个问题照单全收,主要领导立即做出批示落实整改责任,责成有关责任科室迅即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我局于8月27日上午召开了第20次党组会议,听取了有关责任科室落实整改情况的汇报,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已全部整改到位,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行文不规范问题

责成原文件起草者对存在不规范、不严谨问题的两份党总支文件重新编发了文号,对相关不规范的内容进行了重新修改完善,使文件符合公文制发的规范要求,维护了公文的严肃性,同时对原文件起草者进行了批评教育。我局将举一反三,8月30日举办了一次公文处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全局公文办理的规范化水平。

(二)关于公务卡使用、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研究制定了《兴安盟水务局车辆管理制度》,以盟水务局正式文件下发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执行。制度对使用加油卡、公务卡加油和履行派车签批手续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今后未使用加油卡、公务卡加油及未履行派签批手续的一律不予报销燃油费、过桥费和出车补助费。

(三)关于日常公用经费列支项目资金问题

    将支出列支不合理的2017年6月第7号凭证、2018年5月第18号凭证调整到2018年8月第27号、29号凭证冲销,在2018年8月第28、30号凭证重新列支包干经费。

    四、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盟委和盟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82-8267241;邮政信箱:兴安盟水利局办公室1241室(收)  邮编:137400

    电子邮箱mswjbgs @163.com

                                              中共兴安盟水利局党组

                                                2019年3月20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7241 传真: 0482-8267241 Email: 254783985@qq.com

兴安盟水利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29 蒙ICP备2021000447号-1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68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