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水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水务局 作者:盟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31日 分享到:

  盟水务局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兴安盟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以及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规定程序,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推行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按行署办文件要求将我局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局领导高度重视水利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把水利政务信息报送作为搞好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站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指南。另外,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按照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对单位拟公开保密范围和规定比较明确的事项和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日常事务的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高度重视,完善制度

  年初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一同部署,一同安排,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科站院,并将工作成绩作为年终检查评比的重要依据。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建立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依法获取信息,我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向各科站院所印发了兴安盟水务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信息公开多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从制度上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

  三、规范内容,提高质量

  认真编制、公布和更新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服务承诺书、部门信息、承诺事项等。同时,进一步加强水利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深入、准确地反映我盟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办法、新情况、新成果和新问题。我局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要求各科站院做到两个结合:一是结合拟定的报送要点任务,及时采集、整理水利政务信息;二是结合工作重点,挖掘信息内涵,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在防汛抗旱工作、抗旱救灾情况、水利发展规划编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要求各科站院所每月报送的政务信息不得少于2条,确定一名专门负责资料报送人员,仔细整理本部门的信息资料,整理完毕后报本部门负责人初审确认后,由分管领导审定,在由局办公室严格按程序上传信息。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学习盟委、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材料,同时,以系统中层以上干部为重点,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保密法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安排懂业务、政策水平高、思想敏锐、文字能力较强的人员承担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工作顺利开展;积极组织信息员参加盟委、行署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提高信息员的业务素质。深入研究水利政务信息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主动了解和分析上级机关对信息的需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增强信息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创新信息报送形式,为深入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

  在2011年的工作中,我局将以“抓巩固、抓规范,抓深化,抓延伸”为工作导向,全面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做到真公开、常公开、高标准公开。同时围绕盟委、行署提出的切实推行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着重从两个方面着手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下去。 一方面是,继续加强对内部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具体组织、指导工作。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开的有效形式、方法和新路子,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档案管理、监督等力争达到统一和规范。另一方面是,继续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水利队伍的形象建设,以实际效果好,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扎实有效地做好来年的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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