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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简报2021年第11期(总第60期)

来源:盟水利局 作者:盟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9日 分享到:

  张晓兵主持召开全盟河湖长制会议

  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会议

  8月5日,盟委书记、盟第一总河湖长张晓兵主持召开全盟河湖长制会议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治河治湖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总结全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任务。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河湖长制会议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全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加强河湖治理司法保障、河湖水污染防治、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全盟各级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治水治河治湖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上来,深刻认识河湖保护治理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扎实深入推进河湖管理保护,让兴安盟的江河湖泊更加充盈、更加清澈、更加美丽,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兴安贡献。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坚持最严标准、最严制度、最严执法、最严举措,修复水生态,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努力在治水治河治湖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见到新成效。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科学制定完善重点河湖水域空间管控规划,依法规划功能区和用途管制;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持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沙化荒漠化防治、退耕还湿等工程,不断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实行最严格的水生态保护和管控制度,实现水生态环境和整体生态环境互促共进、良性循环。要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决守住不发生生态环境领域突发事件这条底线;统筹推进饮用水源、工业废水、城乡污水、农业退水治理,有力有效解决好水质量变差、水循环受阻等问题;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执法,严格规范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要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保护制度,扎实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积极探索水流产权确权和水权交易新模式,最大限度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我盟水资源保障能力。要加强“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深化河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配合,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行为;把日常监管与集中行动相结合,对全盟所有河流湖泊开展“四乱”、污染类和安全类问题排查整治,有重点性的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加强乡村河湖环境治理,着力解决河道“脏乱差”的问题,全力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管理有序的乡村河湖;紧盯水环境变化趋势,加大河湖水生态、水环境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河湖监管信息化水平,确保“十四五”期间涉及我盟的11处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全盟各级河湖长要坚决扛起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敢于动真碰硬,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地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不断提高全盟河湖保护治理的综合成效。

  

  盟级河湖长苏和、李洪才、姜天虎、孙德敏、张冰宇、张利文出席会议。盟检察分院检察长赵国华列席,盟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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